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,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,积极探索和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,确保党员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海口市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市直机关工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,现制定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严格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要求,正确处理好发展党员工作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,使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趋于合理化,做到发展党员工作经常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为进一步加强工商建设,增强基层党组织影响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目标要求
在总体目标上,2018年,我局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,培养发展对象3名,计划发展新党员1名,转正党员1名。在发展重点上,要突出以基层一线的业务骨干为重点,进一步做好青年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,加大工作力度,把更多高素质的尤其是那些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、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。
三、主要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推进党员发展工作。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,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,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;要注重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;要进一步健全检查监督机制,加强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,形成党委、总支、支部、党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(二)坚持关口前移,壮大积极分子队伍。加强党的知识教育宣传,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介绍党的基本知识、发展党员情况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;邀请入党申请人参加党的知识讲座、座谈会接受党内知识的学习,对表现优秀的同志,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;注重在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,开展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,主动从业务上、生活上、政治上给予关心、帮助和支持,适时地进行教育,把他们吸引在党组织的周围,不断探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思路,注重积累经验,解决薄弱环节。
(三)强化党员管理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积极帮助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“四个基本”教育,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指导思想、宗旨、任务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端正入党动机,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荣辱观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,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;抓好新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,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全体党员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,树立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理念;加强职业道德建设,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,大力弘扬新时代文明和先进典型,使广大党员做到与时俱进、开拓进取、勤政廉政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,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保持党员的先进性。
(四)重视素质提升,发挥两种人的作用。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培养、考察的职责,对保证党员质量有着重要作用。因此,入党介绍人和联系人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,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自身头脑;要抓好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,不断提高入党介绍人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理解能力和自身素质,充分发挥积极的表率作用,并对入党积极分子、预备党员起到带头和促进作用。
(五)严格标准程序,确保新党员的质量。列入2018年发展计划的必须经过党组织培养两年以上,且必须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对于2018年计划中没有发展的,可根据培养情况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。凡是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、未经培训或培训未到位的坚决不予发展。要进一步健全、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严格执行海口市发展党员实行预审制、公示制、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定,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,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,填写有关表格材料,认真做好各种会议记录,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、程序不变通、要求不降低,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,切实把好党员队伍“入口关”,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。一是要把好材料关。基层党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之前,必须将其有关材料如入党申请书、个人自传或转正申请书等上报市局机关党委预审后才能讨论。材料不齐全的不准发展。二是要把好考核关。市局各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进行严格审核,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可通过个别了解情况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等方法,全面了解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,对照党员条件看是否可以发展或转正。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准发展。三是要把好政审关。局党委和区局党委(总支)、各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,认真做好政审工作。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准发展。四是要把好廉洁关。要调查核实发展对象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情况,是否存在不廉洁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准发展。五是要把好程序关。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群团组织推优或所在党小组推优,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要认真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,是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办事。入党手续不完备,违反发展程序的不准发展。
(六)加强督查指导,落实好工作责任制。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市局各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,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,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。要加强督查指导,认真落实每半年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,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